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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美工创意技能大赛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9 浏览次数:

各拟参赛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辽工发〔 2022〕 19号) 要求, 切实组织好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广告行业职工技能大赛( 以下简称“大赛” )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赛事组织
 
 
大赛在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指导下, 由沈阳市总工会承办, 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协办。成立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 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主任由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刘传甲同志担任, 组委会委员由主办、 承办及协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沈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由相关人员组成综合工作组、 赛务保障组、 宣传报道组、 会务执行组、 命题裁判组、 赛事监审组,分别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 大赛活动整体宣传推广、 赛务保障、 赛事执行、 裁判考核和监审仲裁及大赛活动总结等日常工作。
 
各市( 沈抚示范区、 省直单位) 为大赛预赛分赛区,负责组织开展本赛区预赛选拔等工作。
 
 
二、 比赛方式
 
 
 
大赛以单人赛方式进行, 设“广告创意策划” 和“广告稿设计制作” 两个工种赛项。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试题由大赛命题裁判组命制, 实际操作分为赛前实际操作和现场实际操作两部分进行。成绩权重比设定为理论考试30%、实际操作70%, 相关技术文件( 见附件1) , 预赛参照执行。
 
 
三、 组织实施
 
 
 
( 一) 赛事安排
 
 
 
大赛拟定于2022年8月28日在辽宁沈阳进行, 具体赛程安排以报到通知为准。
 
 
( 二) 组队报名
 
 
全省共设16支代表队( 14个市、 沈抚示范区和省直单位) , 每支参赛队由1名领队及参赛选手组成, 其中, 每个工种赛项沈阳、 大连各3名选手;其他各地市、 沈抚示范区和省直单位各2名选手。参赛选手为思想政治素质好、 遵纪守法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往届大赛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和“辽宁省技术能手” 及以上荣誉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各参赛队应在8月10日前完成组队报名工作, 填写《组队报名表》 ( 见附件2) 、 《参赛选手登记表》 ( 见附件3) , 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审核批准后方具有参赛资格。
 
 
四、 奖励办法
 
 
 
( 一) 对各工种赛项荣获第1名的选手, 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名次证书和奖杯;符合条件的, 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 和“辽宁省技术能手” 称号;给予20000元资金奖励。
 
 
 
( 二) 对各工种赛项荣获2-5名的选手, 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名次证书和奖杯;依次给予15000元、 10000元、 8000元、 5000元资金奖励。
 
 
 
( 三) 参与年度市级预赛选拔, 且入围省级决赛的选手, 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 给予1000元资金奖励, 奖金和证书与荣获名次选手不兼得。
 
 
 
五、 相关要求
 
 
 
( 一) 各市( 区) 总工会、 人社局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做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积极组织职工参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 做好谋划设计, 广泛发动, 注重细节, 精心组织,系统推进, 加强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措施, 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 二) 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 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 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 推动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 三) 坚持公平公正, 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 对暗箱操作、 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 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四) 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 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 五) 做好大赛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 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 对整个赛事及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沈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张戴君
 
大赛赛务保障组联系人:
 
沈阳市广告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韩阳、 李丹
 
电子邮箱:LNSYAD@vip.163.com
 
联系电话:13940418093、 13940419355
 
如有报名,请将报名信息通知大连市广告协会邮箱:DLguanggaoxiehui@163.com
 
联系电话:1869860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