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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广告协会关于补交2016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

 
大广协〔2017〕3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大连市广告协会已于2016年6月13日发出《关于交纳2016年会费的通知》(大广协〔2016〕1号)。该通知发出后,一些会员单位因故未能及时交纳会费。望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补交2016年会费,大连市广告协会秘书处将逐一另行发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会费交纳标准30万元/年(已交纳)。
 
  (二)副会长单位,会费交纳标准3万元/年(个别单位未交纳)。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交纳标准5000元/年(部分单位未交纳)。
 
  (四)理事单位,会费交纳标准3000元/年(部分单位未交纳)。
 
  (五)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1000元/年(部分单位未交纳)。
 
二.会费交纳账户
 
户     名:大连市广告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西岗支行。
 
账     号:3400200509003754386。
 
联系电话:81826336。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