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广告协会关于补交2016年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6 浏览次数:
大广协〔2017〕3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大连市广告协会已于2016年6月13日发出《关于交纳2016年会费的通知》(大广协〔2016〕1号)。该通知发出后,一些会员单位因故未能及时交纳会费。望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补交2016年会费,大连市广告协会秘书处将逐一另行发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一)会长单位,会费交纳标准30万元/年(已交纳)。
(二)副会长单位,会费交纳标准3万元/年(个别单位未交纳)。
(三)常务理事单位,会费交纳标准5000元/年(部分单位未交纳)。
(四)理事单位,会费交纳标准3000元/年(部分单位未交纳)。
(五)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1000元/年(部分单位未交纳)。
二.会费交纳账户
户 名:大连市广告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西岗支行。
账 号:3400200509003754386。
联系电话:81826336。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