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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6 浏览次数: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以高质量立法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现代化,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重大决策,把党的方针政策转化为法律规定,确保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开展特色立法和精细立法。严格履行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工作,不断提升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工作职责的,起草单位要及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切实提高立法时效和立法质量。
 
  四、认真落实立法计划。列入计划的审议项目,起草单位要明确责任,按时完成任务;论证和预备项目,应当抓紧开展论证及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未列入计划但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规章,可以简化程序并优先安排。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
 
 
 
市政府2020年制定规章工作计划
 
 
 
一、审议项目(3件)
 
  (一)修订《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5月送审);
 
  (二)修订《大连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起草,6月送审);
 
  (三)制定《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司法局起草,8月送审)。  
 
二、预备项目(4件)
 
  (一)制定《大连市海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市农业农村局起草);
 
  (二)制定《大连市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暂行规定》(市司法局起草);
 
  (三)制定《大连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市公安局起草);
 
  (四)制定《大连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口岸办起草)。
 
三、论证项目(2件)
 
  (一)制定《大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办法》(市城市管理局起草);
 
  (二)修订《大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市人防办起草)。